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和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 5155-2019)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J10786-2019,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2.1、3.2.2、3.2.5、3.3.1、3.3.2、3.3.3、3.3.7、4.1.1、4.2.2、4.2.5、4.2.7、4.2.10、4.2.12、4.2.15、4.2.19、4.6.2、4.6.3、4.6.5、4.6.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4-036-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