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本工程为邹城市第八中学北校区运动场主席台和连廊钢结构工程。(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截止到本项目磋商之日,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 173.453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