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本项目为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告厅阶梯教室改造装修项目,采购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1 |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5.989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