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本项目为东平县公安局DNA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包含:装饰装修工程、拆除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 1 |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人员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其他要求:①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在本单位任职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上标明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专职安全员(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本单位任职的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③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备注: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179.875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