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王丕街道孙庄道路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王丕街道孙庄道路新建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XCGWT2017-CS-0101
三、采购项目说明:金乡县王丕街道孙庄道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约394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金乡县王丕街道孙庄道路新建工程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截止到开标当日,报价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5.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9.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9.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控制价:¥280903.53元; |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报价和纸制报价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文件获得方法:
1、网上下载。凡未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已办理过注册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七、响应项目的时间
所有供应商应于2017年10月30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项目。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点击“采购项目—>项目报名列表-项目报名”。
八、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11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点击“项目报价列表—>报价”功能点上传响应文件,或者登录“金乡招标采购信息网”选择“济宁市政府采购网”进入http://218.59.158.81:8888/login/点击“项目报价列表—>报价”功能点上传响应文件。
九、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06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十、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00时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十二、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1、采购单位:金乡县王丕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周主任 联系电话:1565378968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港澳宝典大全免费资料
联系人:秦伟 联系电话:0537-8718517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