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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2-05-16 阅读次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2年05月13日 16: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C-GC-20220228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30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CGC-GC-20220228;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预算金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长净党政办【2020】67号》文件,折扣系数为0.3,并确定采购预算金额为44.15万元;

最高采购限价:优惠系数1.0;

建设规模:表土剥离、运输、堆砌及覆盖等工程;

采购需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程全过程监理,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工作。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3.3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在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16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2年05月20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3.CA 办理方式:

(1)数字证书申请表(在获取招标文件附件处下载模板);(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扫描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件);(4)CA 办理委托书(盖章扫描件)经办人是法人的可不用授权委托书。存到一个以公司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发至[email protected] 邮箱。(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 3-5 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收到 CA 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浙江汇信 CA 驱动,账号绑定 CA 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相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 其他补充事宜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 系 人:王禹茗

联系方式:1504415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港澳宝典大全免费资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联 系 人:刘梓涵

电    话:0431-81978831 、17643091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梓涵

电 话:0431-81978831 、17643091110  

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工作。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3.3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3.7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在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3.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至 2022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王禹茗1504415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港澳宝典大全免费资料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联系方式:刘梓涵0431-81978831 、17643091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梓涵

电 话:  0431-81978831 、17643091110 

 

 

附件下载:净月监理5.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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