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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聘用消防、辅助执法人员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01 阅读次数: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聘用消防、辅助执法人员结果公告

2022年08月01日 16:4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230405]ZCHLJ[CS]20220002

二、项目名称:聘用消防、辅助执法人员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兴安区人社局聘用消防人员):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鹤岗市伟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76委3组新建街4号楼101室 420,700.00元

合同包2(兴安区人社局聘用辅助执法人员):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鹤岗市伟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76委3组新建街4号楼101室 308,24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兴安区人社局聘用消防人员):

服务类(鹤岗市伟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兴安区人社局聘用消防人员 消防服务 按合同采购人制定服务标准 合同签订起12个月 按合同制定服务标准 420,700.00

合同包2(兴安区人社局聘用辅助执法人员):

服务类(鹤岗市伟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兴安区人社局聘用辅助执法人员 辅助执法人员的服务 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起12个月 符合采办人制定标准 308,24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国樑王燕崔 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本项目第一包代理服务费金额是7000元,第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是5500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兴安区人社局聘用消防人员 0.7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兴安区人社局聘用辅助执法人员 0.5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

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109号

联系方式:0468-3630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港澳宝典大全免费资料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三道街38号

联系方式:0451-51816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港澳宝典大全免费资料

电话:0451-51816622

港澳宝典大全免费资料

 

202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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